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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(浙江民发二次、广医中医院、中经、广州瑞智、广州煜明、广州昕达)
时间: 2025-12-23 10:36:07 来源: 中国财政报 浏览次数: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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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、项目编号:GZZJ-ZG-2025528

  二、项目名称: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3.0T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项目

  三、相关当事人

  投诉人: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称投诉人)

  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3-301室

  法定代表人:丁建伟

  被投诉人1: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(以下称采购人)

  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天坤三路95号

  被投诉人2: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(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)

  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

  室

  相关供应商1:广州瑞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称广州瑞智)

  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中区2508房

  相关供应商2:广州市煜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称广州煜明)

  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侨林街43号2802房

  相关供应商3:广州昕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称广州昕达)

  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20号2401

  四、基本情况

  采购日期:2025年8月8日

 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,就项目投标供应商涉嫌围串标等问题向本机关提起投诉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。

  五、处理依据及结果

  (一)关于投诉事项:根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号)第二十九条第(二)项的规定,“中标品牌贴预算中标”“多个投标人存在围串标可能”相关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,投诉事项不成立,本机关予以驳回;根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号)第二十九条第(一)项的规定,“高报价高得分存在招标文件量身定制的嫌疑”相关投诉事项系无效投诉,本机关予以驳回。

  (二)关于投诉请求:本机关已依法调查案件事实并作出处理决定,相关投诉请求不予支持。

  六、其他补充事宜

 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,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,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
  发布人:91吃瓜

  发布时间:2025年12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