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项目编号:CZ2025-0398
二、项目名称:城职院科教城校区学术报告厅设备购置
三、相关当事人
投诉人:潍坊奎文区青莛商贸中心(个体工商户)(以下称投诉人)
地址: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东关街道东风东街399号阳光外滩小区1号楼50号
法定代表人:费志勇
被投诉人1: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(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)
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
被投诉人2:广州城市职业学院(以下称采购人)
地址:广园中路248号
相关供应商:深圳市东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称东微公司)
地址: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兴科一街万科云城一期七栋A座1601研发用房(国际创新谷1栋A座16层)
四、基本情况
采购日期:2025年4月24日
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,就“成交产品中制造商不符合消毒柜生产要求,中标单位属于无效投标”等问题向本机关提起投诉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。
五、处理依据及结果
(一)关于投诉事项:根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 (财政部令第 94 号)第二十九条第(二)项的规定,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,投诉不能成立。
(二)关于投诉请求:关于投诉人请求本机关已依法调查案件事实并作出处理决定,相关投诉请求不予支持。
六、其他补充事宜
如不服本处理决定,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,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发布人:91吃瓜
发布时间:2025年12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