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\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(精典、市一医院、国义)

文章发布日期:2026-06-26来源:91吃瓜

  一、项目编号:0724-2631Z2030253

  二、项目名称: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劳务服务和人事档案保管服务采购项目

  三、相关当事人

  投诉人:广州精典人才创新有限公司

  地址:广州市白云区云城东路555-557号建华广场A座2303室

  法定代表人:何海林

  被投诉人1: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(以下称采购人)

  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1号

  被投诉人2: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)

  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

  四、基本情况

  采购日期:2026年2月9日

 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,就包1被投诉人作出的废标决定事实依据不足等问题向本机关提起投诉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。

  五、处理依据及结果

  (一)关于投诉事项1-4:根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号)第二十九条第(二)项的规定,投诉事项1-4缺乏事实依据,投诉事项不成立,本机关予以驳回。

  (二)关于投诉事项5:根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号)第二十九条第(一)项的规定,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,驳回投诉。

  (三)关于投诉请求:本机关已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,相关投诉请求不予支持。

  六、其他补充事宜

 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,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,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
  发布人:91吃瓜

发布时间:2026年 6月2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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