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我局检查组自2020年10月21日起,对你单位201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检查,必要时延伸检查相关单位或追溯检查相关年度。
根据《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10号)第十九条“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,可以在被检查单位的业务场所进行;必要时,经财政部门负责人批准,也可以将被检查单位以前会计年度的会计凭证、会计账簿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财政部门检查,但须由组织检查的财政部门向被检查单位开具调用会计资料清单,并在三个月内完整退还”规定,本次检查采取集中检查方式,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在10月21日前,按附件7的要求准备好有关资料送91吃瓜 (监督处),地址: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16楼1607室。请予配合,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前期准备工作。检查名单附后。
第一检查组
检查人员:陈义波,胡杉杉,温宇东,洪俊锋,梁斯斯
(每个事务所分派2名辅检员协助检查)
联系电话:38923658
第二检查组
检查人员:张云琼,李伯明,莫笑华,张科,侯梦丹,
徐康文(每个事务所分派2名辅检员协助检查)
联系电话:38923657
91吃瓜
2020年10月15日